呂純陽大帝慈語 -【五常之義】

夫人生於世,以五倫為根,八德為本,方為天地間之一完人也!夫義者理之宜也,所以制事也!人莫不有義,而亦未嘗不知義,“在乎蔽與不蔽之判矣”!“利為義之賊”,蔽義者,其為利而無疑。苟為利所蔽,則弒父與君,害人禍己,無所不為,胥基於此。

若事事由義所裁判,則為聖為賢,而成仙成佛者,亦在是也!故我 天皇自桃園一諾以還,秉此義氣以立身,貫充乎天地,與日月而爭光。當其千里走單騎,秉燭達旦,封金掛印,始終如一,非曹瞞之利誘,足以動其心而奪其志,(聊引當年事,告爾世人知),蓋為義之所造成也!

義之用於君臣之間,君必有禮而臣必忠。義之用於父子之間,父必慈而子必孝。兄弟、夫婦、朋友,皆當守之以義,則兄必友而弟必恭。夫賢而婦順,不以貧富而易交,不以始情而終敵。雖造次顛沛,不能易其志也!

推之君父或罹不測之憂,而臣子本義之所在以制心,則必以身殉之,其利害在所不計,鞠躬盡瘁,之死靡他,非不知生之樂,而死之苦,為義所不許故也!楊震畏四知而辭金,非不知金之利,亦為義所不容也!世人之昧卻良心者,往往因利而忘義。利心一動,則義無存焉!

為官者罔上殃民,為子弟者毆兄逆父,為妾婦者背禮離婚。與朋友交,則口蜜腹劍,以義結而利斷者有之。嗚呼!義之用大矣!不義之害亦大矣!吾勸世之靈種,所作所為,事無大小,“必思其義而後行”,若出乎義者,雖利不為。如合乎義者,雖無利、亦當急進而勇為之,不可後人一步可也!凡我皇胎,宜懍遵之勿忽也!

詩曰:
佳文降罷我回宮 為作新書訓爾蒙
凡事務求循義理 莫教勢利蔽天聰

後學陳宇欽分享自網路 110/5/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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